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5)第63号
发布日期:2025-05-30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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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 年0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1 | 赵国忠江素花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建平镇三义号村三义号组 | 村房字第011242400254号建集建(1994)字第5740805224号 | 赵洪海 | |
2 | 蔡义崔凤珍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黑水镇黄杖子村八组 | 建村房字第01124040642号5230601045 | 蔡永军 | |
3 | 韩中云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建平镇建平村 | 建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档案遗失说明》5141203156 | 韩忠海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