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5)第27号
发布日期:2025-05-27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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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权利人刘娜依据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辽1322民初3996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作废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辽(2020)建平县不动产权第0016856号辽(2020)建平县不动产权第0016857号 | 刘娜 马佟伟 | 不动产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新城名府南区)02幢1单元12层01123号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