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5)第35号
发布日期:2025-03-25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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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0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 0421—783241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1 | 栾春增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建平镇栾家窝铺村 | 村房字第00171号建集建(1994)字第5141106250号 | 栾景文 | |
2 | 董义 王海俊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建平镇海山皋村铁匠炉组 | 建平房执字第1926号建集建(1994)字第5140505143号 | 董庆才 | |
3 | 聂朋喜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万寿街道办事处城关社区(万寿新村)06幢02021号 | 建平房权证万寿字第2014001917号两本建国用(2014)第972号 | 景丽坤 | |
4 | 郭忠文 贺玉兰 | 房屋所有权 | 铁南街道办事处站铁北社区(铁西园)516幢04031号 | 建房字第152265号建字第3884号 | 郭洪军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