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手机彩票网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结合手机彩票网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县高龄津贴政策。
一、津贴政策具体内容
(一)发放范围。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对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对80-89周岁其他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对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三)执行时间。新政策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资金来源与安排
要采取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和增加资金安排等措施,足额筹集资金,确保满足高龄津贴资金发放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是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是推动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测算资金需求。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津贴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老年人手中。
(二)规范认定发放。要认真组织,基层按照老人申请、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发放的流程,按规定将津贴发放到位。要全面推广“辽宁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和“辽事通”APP应用,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流程完成审定发放。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调整工作如期完成。县民政局、财政局要对各地区落实扩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通报。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