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公示(9月)
发布日期:2024-09-04 信息来源:建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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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利,在建平县工业园区大兴水利路边运输过程中未采用苫布覆盖造成飘洒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5000元;
2024年8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辽朝建城罚决字【2024】第10018号处罚决定书,现已结案,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