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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平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8-02 信息来源:建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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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绩效评价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防范与处理邪教、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全局性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三)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研究、决定本委重要事项。

(1)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加强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

(2)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精神文明建设事项;

(3)研究确定向县委提出的干部使用意见;

(4)研究决定本委及直属单位股级干部使用意见;

(5)研究需由书记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政法委机关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65.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5.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5.87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二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二)支出总计365.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32万元。

2.项目支出20.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5%。主要包括严重精神病监护费和扫黑除恶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15.87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二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0万元,项目支出20.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5.87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二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79万元,占68.39X%;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2万元,占24.34%;卫生健康支出7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占5.3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7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9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和压缩经费支出等原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7.33万元,主要是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支出等原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7万元,主要是严重精神病监护费和扫黑除恶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2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63.72万元。死亡抚恤金17.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养老保险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7万元,用于非统发人员医疗保险及调剂金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9.5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0.98%。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1批次、518人、6.2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69万元,下降52.35%,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9.02%。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9万元,比上年减少154.37万元,降低7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本部门组织对扫黑除恶“维稳”“严重精神疾病监护” 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请简要说明)。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扫黑除恶、维稳、严重精神疾病监护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扫黑除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二是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不深入;二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二是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

(2)“维稳”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二是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不深入;二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二是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

 

(3)“维稳”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91.7%。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表(2023)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自评表

中共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维稳经费自评表

中共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严重精神病监护费自评表

中共建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