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耀富未经许可,擅自在烧锅营子河哈拉道口镇三河号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 1500 元
现已向冯耀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