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农(兽药)罚决[2024 ] 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7-24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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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丙富(建平县小万兽药门市部)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本机关(责令停止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经营货值壹仟壹佰柒拾元(1170.00元)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壹拾元整(10.00元);2.处以违法经营兽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叁仟伍佰捌肆拾元整(3540.00元);罚没款共计叁仟伍佰伍拾元整(3550.00元)
现已结案,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