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本着“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宗旨,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协力推进等多项举措,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扎实、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3年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形成了“1+2+10”模式,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量化具体指标、落实责任部门,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到人、措施到人、责任到人。成立了12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消防安全、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是营造社会氛围。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通过设立整治行动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3年行动”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专项整治3年行动成效纳入重点督考内容,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整改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县营造持续高压监管的态势。四是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建立和落实分级监管、政策约束、法律管控机制,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投入、推进全员履职、常态化查改隐患。据统计,3年行动开展以来,建平县共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184个,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889家,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1252项,立案处罚11起,行政罚款41.2万元,停产整顿32家,关闭取缔1家,约谈警示13家。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关注,随时复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