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单位地址:
被处罚单位: 建平县八家农场华尔木业板厂
地址: 建平县八家农场 邮政编码: 1224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井胜 职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136****7575
违法事实及证据:(1)除尘系统采区中立沉降室除尘。(2)有两条除尘管道,其中一条未安装火花探测装置。(3)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扫。(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相关记录存在“一支笔”签字现象,审批程序未有效运行。(5)未建立有限空间相关制度和台账。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询问笔录2份,现场照片,检查方案1份,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以上事实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工贸手机彩票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七)项,《工贸手机彩票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参照《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1版)(暂行)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人民币贰万贰仟元(2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账号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建平县 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建平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