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建平县司法局对县各执法单位具有职权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资格的行政处罚主体重新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告。
建平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
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
1、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平县建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等。
2、建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
3、建平县教育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
4、建平县委统战部(建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
5、建平县公安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行政拘留。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6、建平县民政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手机彩票网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7、建平县司法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
8、建平县财政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9、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其他行政处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10、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等。
11、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12、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
13、建平县交通运输局(建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管理条例》、《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部令等。
14、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平县畜牧发展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辽宁省果树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15、建平县水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工程设施灌溉耕地管理办法》等。
16、建平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17、建平县审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18、建平县统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
19、建平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20、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平县知识产权局、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等。
21、建平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
22、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
23、建平县保密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等。
24、建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建平县体育局 建平县文物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全民健身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
25、建平县烟草专卖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6、国家税务总局建平县税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行政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
27、建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
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1、建平县气象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人工影响天象条例》、《通用航空飞机管制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
2、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3、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4、建平县植物保护站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
5、建平县农机监理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1、建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
2、建平县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灌溉耕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
3、建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
4、建平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5、建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
6、建平县卫生监督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7、建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
8、建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药管理实施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
9、建平县畜禽定点屠宰稽查大队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
10、建平县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
11、建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12、建平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站
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