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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平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7-15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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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平县委员会是主管全县共青团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场街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承担县委和团市委组织委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团县委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1.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4.81万元,降低3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下降。

(二)支出总计81.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5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2万元。

2.项目支出21.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50%。主要包括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4.81万元,降低3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作人员减少,办公经费下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3万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4.81万元,降低3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下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8万元,占81.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占13.34%;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4.9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78万元,主要是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宣讲活动、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万元,主要是红领巾快乐成长站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团县委青少年活动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具体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团县委人员调出,工作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团县委人员调出,工作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团县委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团县委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团县委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4.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团市委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执行数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扩大青少年活动场所;三是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宣讲。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固定,缺少灵活性;二是乡镇场街相对较多,资金匮乏;三是疫情原因,预防措施和聚集政策限制,相同资金下惠及青少年数量有所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更大的资金扶持;二是积极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思维;三是积极宣传,开展网络直播,突破疫情影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础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团县委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