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
《建平县2022年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建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建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彻底解决农村“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提升全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
二、危房改造对象、方式及补助标准
1.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六类”人员。
2.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为D级翻建和C级加固维修。
3.改造标准。
⑴翻建D级:由乡镇政府统建的建筑面积为45㎡;3人以下户新建面积不超60㎡,4人以上户新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18㎡;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危房改造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危改户计划将来扩建的要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扩建需求。
⑵加固维修C级:因地制宜开展加固维修,加固维修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4.补助标准。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基本原则:C级危房加固维修补助标准为0.5万-1万元/户;D级危房翻建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
三、目标任务
经鉴定、公示、审批符合相关规定的危房全部纳入2022年改造计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要在5月份全部开工,7月31日前全部竣工,8月份完成验收。
四、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经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C级或D级危房,由贫困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身份证及“六类人员”证明材料。
2.村民评议。鉴定为C、D级的“六类人员”危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评议通过后村民代表要在会议记录签名(按手印),并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乡镇政府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县级审批。县住建局对乡镇政府上报的“六类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各项材料齐全后,批准改造。
5.签订协议。各乡镇政府要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协议,鼓励危改户自行改造,自修、自建的乡镇政府要与危房改造户签订C级自修、D级自建协议;危房改造户确实无能力自修、自建的,乡镇政府应帮助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或有施工经验的建筑工匠进行建设,乡镇政府要与施工队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签订三方C级统修、D级统建协议。
五、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
1.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对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工程质量。承揽农村危房改造的施工队或建筑工匠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乡镇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队伍优先。因疫情原因,由各乡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施工的建筑工匠进行培训,每村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少于2人;乡镇负责危房改造的管理人员逐户按施工要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要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2.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验收从8月上旬开始,房屋改造完成后,由危改户或承建方申请,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县住建局和各乡镇政府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逐户验收。农户满意并且所检查的项目全部合格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按县住建局提出的整改事项必须整改,整改合格后乡镇方可拨付补助资金。
六、补助资金拨付及管理
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住建局将申请县财政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乡镇政府按验收名单及补助标准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滞留、挤占和挪用。
七、档案管理和周报制度
1.加强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管理。根据要求建立一户一档的纸质档案,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准确,表格之间基本信息、数据一致;个人申请、审批表、协议和验收报告必须由危改户本人签字,各部门意见栏处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档案一式三份,县住建局、乡镇、村各存档一份,档案内容按档案模板进行整理。
2.实施危房改造周报制度。各乡镇按规定落实周报制度,每周五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县住建局村镇办。
八、职责分工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各乡镇场街是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危房改造调查统计、受理申请、审核审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与信息录入、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危险等级鉴定、县级审批、资金争取、参考图设计、施工进度检查、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档案归档管理等工作。
3.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贫困属性的精准识别。
4.县民政局负责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属性的精准识别。
5.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危房鉴定资金的拨付及补助资金拨付到户情况的监督管理。
6.县审计局负责危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建平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韩耀德 县委常委
副组长 鲁 剑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 贾晓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孙义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纪光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智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勾文虎 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景山 县村镇办主任
各乡镇场街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鲁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