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水源、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水源、
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有效应对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三次修订);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9)《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1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1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局令第31号)。
1.2.2有关预案、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
(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
(8)《手机彩票网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0)《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号);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12)《手机彩票网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13)《手机彩票网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4)《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16)《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手机彩票网标准Q/SY1310-2010);
(17)《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手机彩票网标准Q/SY1190-2013);
(18)《手机彩票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19)《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HJ338-2018);
(20)《朝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2月30日);
(21)《建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2月27日)。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水源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本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即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地表水域和陆域。
建平县叶柏寿街道现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2个。一水源始建于1973年,现有小口井3眼,为6、7、9号水井。二水源始建于1985年,现有1眼水井为4号水井。2005年,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供水量为1.1万吨/日,供水人口8万人。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无任何手机彩票网,不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工业、生活排污口,无网箱养殖、旅游、游冰、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保护区内均为城市道路,不存在危险品运输。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
(1)因流域环境污染事故(流动源、固定源、非点源等突发环境事件)、水华灾害事件及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农药、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其他突发性事件:干旱、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供水水源枯竭;
(5)消毒、供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6)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大管径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7)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8)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具体范围详见附图1。
1.4预案衔接
为保持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建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一致性,并与建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要求相互衔接,本水源地应急预案坚持从严原则进行要求,避免出现组织指挥不协调、信息报告不及时、应对措施不得力等情况。
同时,在与政府和部门预案衔接方面,包括组织指挥体系、适用的地域范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水环境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手机彩票网主要落实、公众有序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实行分级响应,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培训,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掌握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全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由于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事业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危害,并及时报告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
部门联动,地域合作。建立完善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和建平县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专业应急力量作用,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响应,共同应对,建立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的应急动员机制,充实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值班制度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水源的巡视工作;禁止与生产无关的闲杂人员进入水源防护地带;对水源防护地带等敏感部位加强治安防范,防止人为破坏,并做好记录。
3突发环境事件及预警分级
3.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①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的污染事故;
②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市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①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污染事故;
②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
(3)较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的,为较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一般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一般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因饮用水源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预警分级及启动条件
3.2.1预警分级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警报,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可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的。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橙色(I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县级以上水资源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3.2.2预警的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建平县人民政府或建平县人民政府授权指挥部负责发布。
(2)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政府根据权限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3)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应急指挥部进行先期处置,扩大应急后,由上一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处置。
4应急响应
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线路见图4-1。
图4-1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
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
4.1信息收集和研判
4.1.1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的责任单位为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等部门,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上报建平县人民政府,信息收集范围与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保持一致。通过建平县人民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建立的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4.1.2信息研判与会商
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
(3)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以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立即成立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4.2应急指挥部
成立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作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建平县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副指挥长由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名单及职责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见表4-1。
表4-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名单
部 门 | 人 员 | 联系电话 |
县人民政府 | 县领导 | 0421-7812116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0421-7815670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宣传部部长 | 0421-7816087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0421-7812038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0421-7813852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0421-7813186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局长 | 0421-7813350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 0421-7816212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0421-7813849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0421-7066006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0421-7813752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0421-7813524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 0421-7812772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 0421-7578009 |
县气象局 | 县气象局局长 | 0421-7812601 |
备注: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以各单位任命为准。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见图4-2。
图4-2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
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各部门职责如下:
(1)县委宣传部: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组织县内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报送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向县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负责传达并督促落实县领导的批示指示;协助做好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的通报,参与由地震引发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救援物资的运输和紧急调度。
(4)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疏散、撤离等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秩序、封锁危险场所;负责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污染环境罪、破坏环境资源罪等的立案侦查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需政府救助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6)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保障县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经费;负责县本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通报工作,参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损害评估、土地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8)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负责检查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参与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等。受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投诉,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9)县交通运输局:在因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
(11)县水务局:负责对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负责实施或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水量的调度,参与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负责凌河保护区管理范围内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12)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林业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保护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4)县气象局: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气象监测和中、短期天气预报,通报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灾害性天气相关信息;提供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气象参数。
4.2.2现场应急工作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事件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和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各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组成部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及其下属相关单位。
职责:协助县应急指挥部完成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2)应急监测组
牵头部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组成部门: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
职责: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制定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3)污染控制组
牵头部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职责: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扩散通道,清除污染物,防止和减轻污染事态恶化。
(4)事件调查组
牵头部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职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医疗救治组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组成部门:县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
(6)应急保障组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组成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7)治安维护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组成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事发水源地周边安全警戒与人员疏散工作;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8)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县委宣传部及其下属相关单位。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信息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9)应急专家组
由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等专家构成,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10)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详见表4-2。
表4-2外部救援名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朝阳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 0421-2899020 |
5预警
5.1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应当及时向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组织实施预警行动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部门和单位。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根据达到的预警级别条件发布相应的预警。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2预警行动
(1)发布蓝色预警时,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行动:
①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②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③应急准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2)发布黄色预警时,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行动:
①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
②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中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态;
③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④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
⑤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⑥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⑦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⑧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3)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应当到达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预警行动包含以下内容:
①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
②有关单位和人员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③开展应急监测,组织应急监测组迅速赶赴现场鉴定、识别、核实造成污染的种类、性质、污染方式、危害程度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④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⑤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⑥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⑦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5.3预警解除
当突发环境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
6信息报告与通报
6.1信息上报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生态环境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应当在四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应当在两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6.2信息报告程序
(1)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及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2)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及相关部门接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朝阳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
(3)特殊情况下,若遇到敏感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建平县人民政府接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朝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告:
①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较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②可能或已经造成建平县大面积停止供水事件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③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6.3信息通报程序
(1)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及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等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2)对经核实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接报的有关部门应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通报的部门至少应包括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情景,还应通报县消防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及时通报相邻区域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6.4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
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应急响应级别的,应立即向建平县人民政府、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同时向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局报告。
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是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的首次报告;续报是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的报告,可随时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的报告。
(1)初报
报告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
(2)续报
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及有关处置措施的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
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
采用传真、网络、邮寄或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有关的多媒体资料。
7事态研判
发布预警后,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按照水源地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迅速组建参加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跟踪开展事态研判。
事态研判包括以下内容: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以及备用水源地情况。
事态研判的结果,应作为制定和动态调整应急响应有关方案、实施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
8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条件和地理特点,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点位布设等),对污染水源或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对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视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包括增加监测项目和加密监测频次,提高监测精度,掌握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
8.1开展应急监测程序
发布预警后,实施应急监测的部门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供水单位为主。
事件处置初期,实施应急监测的部门应按照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事件处置中期,根据事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
事件处置末期,按照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8.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应急监测原则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规范:监测工作中涉及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时段、采样方法、化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数据统计等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的环境标准要求进行。
(2)监测范围:尽量涵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浓度的监测区域。
(3)监测布点和频次: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或源头,结合水文和气象条件,在其扩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地位置合理布点,必要时在事故影响区域内水源取水口、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断面)。应采取不同点位(断面)相同间隔时间(一般为1小时)同步采样监测方式,动态监控污染带移动过程。
①针对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固定源排放口附近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水域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②针对流动源、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事发区域下游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1)现场采样: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采样器材。采样量应同时满足快速监测、实验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应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照应急专家组的意见确定。
(2)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考虑主要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4)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
(5)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8.3城市供水水质监测
应急监测组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质量实时的应急监测。判定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其供水质量的危害程度以及受影响的范围,制定应急监测与保障实施方案;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8.4应急监测评估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监测与评估结果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制定和调整下一步应急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9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9.1明确排查对象
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按照水源地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迅速组建参加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
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
(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手机彩票网,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手机彩票网、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农药制造有关的工业手机彩票网、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油气管线和存贮的工业手机彩票网,调查上述手机彩票网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采矿及选矿的工业手机彩票网(含化工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险品仓库和装卸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手机彩票网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9.2切断污染源
对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切断污染源;对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污染源,按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以下内容:
(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3)对地表水水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主要采取救援打捞、油毡吸附、围油栏、闸坝拦截等方式,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4)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
(5)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10应急处置
10.1先期处置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①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依法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②立即启动应急收集系统,保障对污染物或泄漏物的集中收集,防止污染或泄漏进一步扩散;
③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生态环境局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④服从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政府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0.2现场污染处置
10.2.1移动危险源发生柴油、汽油泄漏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程序: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事发地水厂、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的单位和部门,相关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并判断事故等级情况;再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根据事发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措施:启动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执行:
(1)截源:
①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②瓶阀处泄漏,在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关闭瓶阀;
③瓶阀滑丝,用六角螺帽旋紧出口;
④瓶阀泄漏,泄漏点敲入木塞(竹签);
⑤瓶阀仍泄漏,用专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⑥泄漏的油品尚在陆路时,可以用砂石、吸油毡、围油拦围、活性炭等吸附,或修导流沟、拦截堤拦截;
⑦泄漏的油品如进入水源保护范围内的,可在污染区设置拦油索、投放干稻草或打捞船收集浮油。
(2)监测:应急监测小组在油品进入建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水域、二级水域边界、油品污染区及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引水工程取水口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石油类等。
(3)协调:应急供水组及时告知水厂,增加取水水质监测频次,密切关注供水的出水水质情况,并将进出水水质异常情况报告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4)善后:综合组负责做好饮用水正常供水保障工作,负责与其他相关单位联系。
10.2.2生活及农业面源造成水源地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程序:负责断面监测的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机构发现监测点位水质超标后,立即报告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立即赶赴现场查找超标原因,并指导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和判断事故等级情况;再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向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响应程序。
应急措施:
(1)截源:污染控制小组可根据外流风险物质的种类在可能影响的流域采取以下截流措施:
①含金属污水可以投放生石灰和硫化钠;
②含油污水(油品泄漏)可设置拦油索、投放干稻草;
③在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适当位置构筑拦截坝、滞污塘等。
(2)监测:应急监测小组在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等断面中超标断面处及水厂、取水口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饮用水常规监测项目、重点监测超标因子。
(3)协调:综合协调组及时告知应急监测组,增加取水水质监测频次,密切关注出水水质情况,并将进出水水质异常情况报告建平县饮用水水源应急指挥组。
(4)保障:后勤保障小组及时了解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供水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
(5)处置:污染控制小组根据超标因子及超标原因进行现场处置,如重金属超标可投放化学药剂、动植物尸体可实施打捞、浮油可收集等。
10.2.3暴雨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程序: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并判断事故等级情况;再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向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响应程序。
(1)截源:污染控制小组可根据外流风险物质的种类在可能影响的流域采取以下截流措施:①含金属污水可以投放生石灰和硫化钠;②含油污水(油品泄漏)可设置拦油索、投放干稻草;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适当位置构筑拦截坝、滞污塘等。
(2)救护:医疗救治小组负责组织救治受伤害人员。
(3)监测:应急监测小组在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等断面中超标断面处及水厂、取水口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COD、氨氮、石油类等。
(4)协调:综合协调小组及时告知水厂,增加取水水质监测频次,密切关注供水的出水水质情况,并将进出水水质异常情况报告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5)善后:善后处理小组负责做好饮用水正常供水保障工作,负责与其他相关单位联系。
适用于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见表10-1。
表10-1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
超标项目 | 推荐技术 |
浊度 | 快速砂滤池、絮凝、沉淀、过滤 |
色度 | 快速砂滤池、絮凝;活性炭吸附;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 |
嗅味 | 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活性炭 |
氨氮 | 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 |
铁、锰 | 锰砂;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 |
挥发性有机物 | 生物活性炭吸附 |
有机化合物 | 生物活性碳、膜处理 |
细菌和病毒 | 过滤(部分去除);消毒处理:氯、二氧化氯、臭氧、膜处理、紫外消毒 |
汞、铬等部分重金属(应急状态) | 氧化法:高锰酸钾;生物活性碳吸附(部分去除) |
藻类及藻毒素 | 化学氧化预处理:除藻剂法、高锰酸钾、氯;微滤法;气浮法;臭氧氧化法 |
10.3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域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必要医疗条件。
10.4医疗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10.5供水安全保障
迅速启动供水单位通报联络的工作人员,建立向供水单位通报应急监测信息制度,并在启动预警时第一时间通知供水单位。
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可能影响取水口的时间,及时采取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应急措施,并加强污染物监测,待水质满足取水要求时恢复取水和供水。无备用水源的,应使用应急供水车等设施保障居民用水。
表10-2供水单位保障措施一览表
所属市 | 水源地名称 | 应急监测能力 | 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启动时间 | 备用水源启动时间 |
朝阳市 | 建平县一水源饮用水水源地 | / | / | / |
朝阳市 | 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 | / | / | / |
10.6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根据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和可能的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启用储备完善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具体现有应急物资如表10-3:
表10-3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功能/用途 | 数量 | 储备仓库地点 |
1 | 设备设施类 | 发电机 | KMS200 | 水源机组应急发电 | 1台 | 水厂 |
2 | 发电机 | 雅马哈280002J | 照明发电 | 1台 | 水厂 | |
3 | 水泵 | 200QJ100-56/4 | 水源井取水 | 20台套 | 水厂 | |
4 | 照明灯具 | 室外防水500W | 室外抢修照明 | 5套 | 水厂 | |
5 | 配电箱 | XL-21 | 抢修配电 | 1台 | 水厂 | |
6 | 排污泵(含水带) | YQ15-26-2.2 | 应急防汛排水 | 2台套 | 水厂 | |
7 | 排污泵(含水带) | 200WG300-10-18.5 | 应急防汛排水 | 2台套 | 水厂 | |
8 | 车辆类 | 抢修车 | 皮卡/金杯货车 | 应急抢修 | 2台 | 水厂 |
9 | 次氯酸钠 | 水质消毒 | 2000KG | 水厂 | ||
10 | 铁锹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25 | 水厂 | ||
11 | 编织袋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1000 | 水厂 | ||
12 | 绝缘胶板 | 5mm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2 | 水厂 |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功能/用途 | 数量 | 储备仓库地点 |
13 | 车辆类 | 防雨伞布 | 6m*8mm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2 | 水厂 |
14 | 碘钨灯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20 | 水厂 | ||
15 | 物资类 | 移动电缆盘 | 3*2.5+1*1.5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1 | 水厂 |
16 | 胶套电缆 | 3*6mm3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80 | 水厂 | |
17 | 胶套电缆 | 3*10mm3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80 | 水厂 | |
18 | 钢线 | 8#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1 | 水厂 | |
19 | 强光手电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5 | 水厂 | ||
20 | 水靴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5 | 水厂 | ||
21 | 雨衣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5 | 水厂 | ||
22 | 土篮子 | 防汛应急防汛抢修 | 25 | 水厂 | ||
23 | 绝缘拉杆 | 线路/应急抢修 | 3副 | 水厂 | ||
24 | 脚扣子 | 线路/应急抢修 | 3副 | 水厂 | ||
25 | 紧线器 | 线路/应急抢修 | 3副 | 水厂 | ||
26 | 断线剪 | 线路/应急抢修 | 3把 | 水厂 | ||
27 | 铁锤 | 线路/应急抢修 | 3把 | 水厂 | ||
28 | 工具类 | 手锤 | 线路/应急抢修 | 3把 | 水厂 | |
29 | 手绳 | 线路/应急抢修 | 10副 | 水厂 | ||
30 | 高压验电器 | 线路/应急抢修 | 2个 | 水厂 | ||
31 | 压线钳 | 液压式 | 线路/应急抢修 | 1把 | 水厂 | |
32 | 管钳 | 线路/应急抢修 | 2把 | 水厂 | ||
33 | 短路接地线 | 线路/应急抢修 | 3副 | 水厂 | ||
34 | 施工围栏 | 线路/应急抢修 | 5个 | 水厂 | ||
35 | 打捞设备 | 应急处置 | 20个 | 水厂 | ||
36 | 油毡 | 应急处置 | 20个 | 水厂 | ||
37 | 围油栏 | 应急处置 | 20个 | 水厂 |
表10-4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保护区现有应急措施一览表
序号 | 类型 | 实际情况 |
1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规措施 | 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设置相关的标识标牌,且设置了相关的围挡。 |
2 | 陆路运输防范情况 | 根据现场情况了解,相关部门对陆路运输未对流动风险源进行管理,未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检测管理点 |
3 | 应急监测能力 | 委托第三方每年对其水源地抽样进行水质监测和分析 |
4 | 应急供水 | 与建平县水务局联动,实时在线监测,一旦需要启动时,立即启动应急水源 |
5 | 应急物资 | 针对原水可能受到的污染情况,贮备了部分常用的应急物资 |
6 | 水源地管理 | 建平县水务局在水源地周边设立界碑、界标、宣传牌等,已设立机构完善的水源地管理机构和完善的水源地监测体系和饮用水安全预警与应急系统 |
表10-5污染处置物资(社会储备)
地点 | 物资 | 个数 | 单位 |
建平县 | 沙袋 | 25 | 袋 |
建平县 | 砂土 | 10 | 立方米 |
建平县 | 砂土 | 3 | 立方米 |
建平县 | 砂土 | 120 | 吨 |
建平县 | 砂土 | 90 | 公斤 |
建平县 | 片碱 | 20 | 袋 |
表10-6建平县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监测能力汇总
人员编制及结构调查表 | |||
序号 | 指标内容 | 标准值 | 建平县 |
1 | 人员编制(人) | 不少于100人 | 25 |
2 |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 | 不低于85% | 78% |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调查表 |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标准值 | 建平县 |
1 | 应急监测数据库 | 1 | 0 |
2 | 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 | 1 | 0 |
3 |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 1 | 0 |
4 |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 1 | 1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标准值 | 建平县 |
5 | 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 | 1 | 2 |
6 | 应急检测箱 | 1 | 1 |
7 | 个人防护装备 | 3 | 5 |
8 | 多功能水质采样器 | 1 | 3 |
9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 1 | 3 |
10 |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 1 | 1 |
11 | 油份测定仪 | 1 | 0 |
12 | 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 | 1 | 0 |
13 | 水上救生设备 | 5 | 5 |
14 | 激光测距望远镜 | 自定 | 2 |
15 |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 2 | 2 |
16 | PID检测仪 | 1 | 0 |
17 | 其他 | 自定 | 0 |
表10-7硬件装备调查表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标准值 | 建平县 |
1 | 应急交通工具 | 应急车辆 | 1辆/5人 | 2 |
2 | 应急防护装备 |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3套 | 0 |
3 |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1套/人 | 0 | |
4 | 应急现场工作服(套) | 2套 | 2 | |
5 |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2套 | 1 | |
6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2套 | 1 | |
7 | 辐射报警装置 | 1套/2人 | 0 | |
8 | 医用急救箱 | 1套/2人 | 2 | |
9 |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 自定 | 5 | |
10 | 帐篷 | 自定 | 1 | |
11 | 应急调查取证设备 |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 自定 | 1 |
12 | 激光测距望远镜 | 自定 | 2 | |
13 | 防爆对讲机 | 4台 | 2 | |
14 | 办公设备 | 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 | 至少1台 | 1 |
注:调查表中各项数量以每年实际配置为准
10.7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朝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经建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建平县人民政府和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发布。需发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应事先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及时、准确、主动引导。
10.8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发布警报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
(1)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
(2)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
11后期工作
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内容。
11.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污染物的污染范围定期采取监测措施,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严格监视取水口的水样指标;严格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后期污染防控措施,确实落实到各责任部门、涉事手机彩票网单位及个人,如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场地及漫延区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对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部分污染物导流到水源地下游或其他区域,对这些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等。
11.2事件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由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11.3损害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应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11.4善后处置
建平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损害赔偿、风险源整改和污染场地修复等具体工作方案,并落实到责任单位。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11.5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部分,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及其他保障等内容。
11.5.1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备用水源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启用备用水源权限的部门和人员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联络体系,明确参与部门和单位联系人的通讯方式,提供联系方法,保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应急人员联络方式见附件清单。
11.5.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大型国有骨干手机彩票网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有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包括信息报告、个体防护、应急资源使用、应急监测布点及监测方法、应急处置方法等培训科目,根据应急队伍知识技能掌握程度自定,至少每年一次。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11.5.3应急资源保障
建平县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要加强对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包括应急监测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要完善应急物资(包括药剂、物资、装备和设施)的配备、保存、更新及养护方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应根据事件和演练经验,持续改进提高药剂、物资、装备的存放规范、应急设施的建设要求,确保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的使用应急资源。
11.5.4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建平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包括应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11.5.5其他保障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要保障便捷畅通的应急交通运输渠道,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建平县内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应急救援交通管制,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指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使用的、需要明确规定并解释的词语。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3.工业污染源
向水环境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对环境水体产生有害影响的工业生产设备或生产场所。
4.生活污染源
向水环境排放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发生源。
5.农业污染源
对水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农田和各种农业措施。包括农田作物种植过程中的肥料、农药和农膜通过农业灌溉或地表径流产生的污染,畜禽养殖以及农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和污水污染,水产养殖过程中通过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等方式对水体直接造成的污染等。
6.风险源
对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造成威胁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来源,包括固定风险源、流动风险源、非点源。
7.固定风险源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可能因突发污染事件对饮用水水源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固定风险源,包括工矿手机彩票网事业单位、石油化工手机彩票网及运输石化、化工产品的管线、污(废)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品仓库、装卸码头等。
8.流动风险源
指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安全物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亦为流动污染源。
9.海(咸)水入侵
海(咸)水入侵指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海水倒灌、盐水入侵,而使地下水水质恶化。
12.2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由建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实施,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负责解释。
12.3预案演练和修订
预案实施后,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组织预案演练,演练频次可选择每年一次,演练内容主要包括通讯系统是否正常运作、信息报送流程是否畅通、各应急工作组配合是否协调、应急人员能力是否满足需要等。演练结束后,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部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完善。
在水源地建设内容、人员机构组成、政策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更新修订。
12.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3附件附图
附件:1.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构成和职责
2.应急工作组职责
3.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4.外部应急救援名单
5.预案体系、关系说明
6.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基础状况表
7.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8.常用污染类项目污染控制技术及措施
附图:1.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水井分布图
2.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二水源水井分布图
附件1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
建平县二水源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构成和职责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 部门 | 人员 | 日常职责 | 应急职责 | 备注 |
指挥长 | 县人民政府 | 县领导 |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2)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3)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4)协调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 (1)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 / |
副指挥长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1)协助指挥长开展有关工作;(2)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3)指导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 (1)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3)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4)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5)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6)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7)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 /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成员单位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 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疏散、撤离等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秩序、封锁危险场所;负责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污染环境罪、破坏环境资源罪等的立案侦查工作。 | / |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 部门 | 人员 | 日常职责 | 应急职责 | 备注 |
成员单位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 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 负责保障县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经费;负责县本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 |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 负责汇总、报送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向县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负责传达并督促落实县领导的批示指示;协助做好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的通报,参与由地震引发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朝阳市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 | 在因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负责指导水源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 | 负责对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负责实施或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水量的调度,参与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负责凌河保护区管理范围内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局长 | —— | 负责组织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需政府救助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 ||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 部门 | 人员 | 日常职责 | 应急职责 | 备注 |
成员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 —— | 负责组织协调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 负责检查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参与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等。受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投诉,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宣传部部长 | —— | 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组织县内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 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通报工作,参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损害评估、土地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 负责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 |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 —— | 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林业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保护工作。 | ||
县气象局 | 县气象局局长 | —— | 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气象监测和中、短期天气预报,通报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灾害性天气相关信息;提供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气象参数。 |
注: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以各单位任命为准。
附件2
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组组成 | 部 门 | 人 员 | 专业方向 | 应 急 职 责 | 备 注 |
综合协调组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 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完成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 /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及其直属相关单位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 | |||
应急监测组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 | 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制定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三方检测公司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 | /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 / |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 / | ||
县气象局 | 县气象局局长 | / | / |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 | / |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 / | ||
污染控制组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 | 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扩散通道,清除污染物,防止和减轻污染事态恶化。 | /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 |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 | |||
应急工作组组成 | 部 门 | 人 员 | 专业方向 | 应 急 职 责 | 备 注 |
事件调查组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 | 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 |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 |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 |||
医疗救治组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局长 | / | 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 | /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 / | |||
应急保障组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 / | 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 /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 |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局长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 |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 | |||
治安维护组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 负责事发水源地周边安全警戒与人员疏散工作;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
宣传报道组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宣传部部长 | / | 负责应急处置信息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 / |
应急专家组 | 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等部门 | 专家 | / | 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 / |
注: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以各单位任命为准。
附件3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
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部门 | 人员 | 联系电话 |
县人民政府 | 县领导 | 0421-7812116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 0421-7815670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宣传部部长 | 0421-7816087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0421-7812038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0421-7813852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0421-7813186 |
县民政局 | 县民政局局长 | 0421-7813350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 0421-7816212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0421-7813849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0421-7066006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0421-7813752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局长 | 0421-7813524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 0421-7812772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 0421-7578009 |
县气象局 | 县气象局局长 | 0421-7812601 |
备注: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以各单位任命为准。
附件4
外部应急救援名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朝阳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 0421-2899020 |
附件5
预案体系、关系说明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一水源、建平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涉及建平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建平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制定的《朝阳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一水源、建平二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建平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是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6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
一水源、建平县二水源基础状况表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一水源基础状况表
井号 | x(米) | y(米) |
6号井 | 4583562.65 | 40467957.79 |
7号井 | 4583310.95 | 40467862.61 |
9号井 | 4582984.28 | 40467689.45 |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二水源基础状况表
井号 | x(米) | y(米) |
4号井 | 4584974.05 | 40476179.54 |
附件7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及《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中指出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固定源、流动源和非点源三大类。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建平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水源地周边风险源进行巡查与监管。
1.固定风险源预防措施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定期对水源地水厂及主要供水管网周边工业手机彩票网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和防范工作。
建平县应急管理局对特殊风险单位,严格按照相应的应急管理指南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通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风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风险源档案,一源一档,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2.流动风险源预防措施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建平县公安局、建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流动风险源管理;要求危化品运输车单位落实专业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应急培训。运输人员应了解所运输物品的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以及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危险品运输工具根据运输物品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必要时可以限制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严禁非法倾倒污染物。
3.非点源风险源预防措施
减少农业种植中有机氯、有机磷以及氨基甲酸酯等杀虫剂的使用,减少氮肥施用,防止多余氮素通过土壤污染地下水,科学引导农业种植。严格遵守再生水回用标准,应定期监测回用再生水中的重金属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污水进行灌溉,减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累积,避免地下水污染。
4.供水安全保障机制
合理调度备用水源和规划取供水应急互济管网的建设,当发生水质异常突发事件时,可与周边水井、水厂互为备用水源,保障供水安全;供水公司负责指导和督促下辖的水厂完善水质应急处理设施和物资保障,强化进水水质深度处理能力。
5.制定应急预案
水源保护区、水厂及主要供水管网周边危化手机彩票网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完善风险应急防控措施,防止污染物直接渗入到地下,并开展演练活动。
6.特殊时期的水源风险防范措施
在发生地震、汛期、旱期、雨雪冰冻等特殊时期,对水源的风险防范应更加严格谨慎。加强水源巡查和保护的宣传;对水源周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防范特殊时期手机彩票网违法偷排;增加水源监测频次。
附件8
常用污染类项目污染控制技术及措施
针对污染物可采取的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技术以及常见危化品应急处置措施如下表所示。
适用于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污染控制技术
超标项目 | 推荐技术 |
浊度 | 快速砂滤池、絮凝、沉淀、过滤 |
色度 | 快速砂滤池、絮凝;活性炭吸附;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 |
嗅味 | 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活性炭 |
氟化物 | 吸附法:氧化铝、磷酸二钙;混凝沉淀法:硫酸铝、聚合氯化铝;离子交换法;电渗析法 |
氨氮 | 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 |
铁、锰 | 锰砂;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 |
挥发性有机物 | 生物活性炭吸附 |
三氯甲烷和腐殖酸 | 前驱物的去除:强化混凝、粒状活性炭、生物活性炭;氯化副产物的去除:粒状活性炭 |
有机化合物 | 生物活性碳、膜处理 |
细菌和病毒 | 过滤(部分去除);消毒处理:氯、二氧化氯、臭氧、膜处理、紫外消毒 |
汞、铬等部分重金属(应急状态) | 氧化法:高锰酸钾;生物活性碳吸附(部分去除) |
藻类及藻毒素 | 化学氧化预处理:除藻剂法、高锰酸钾、氯;微滤法;气浮法;臭氧氧化法 |
常见危化品应急处置措施
序号 | 污染物类别 | 代表物质 | 应急处置 |
1 | 重金属类 | 代表物质有汞及汞盐、铅盐、锡盐类、铬盐等。汞为液体金属,其余均为结晶盐类,铬盐和铅往往有鲜亮的颜色。该类物质多数具有较强毒性,在自然环境中不降解,并能随食物链逐渐富集,形成急性或蓄积类水污染事故。 |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投加生石灰沉淀重金属离子,排干上清液后将底质移除到安全地方水泥固化后填埋。汞泄漏后应急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尽量将泄漏汞收集到安全地方处理,无法收集的现场用硫磺粉覆盖处理。 |
2 | 氰化物 | 代表物质有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氢的水溶液。氰化钾、氰化钠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潮解,易溶于水,用于冶金和电镀行业,常以水溶液罐车运输。氰化氢常温下为液体易挥发,有苦杏仁味。该类物质呈现剧毒,能抑制呼吸酶,对底栖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哺乳动物等均呈高毒。 | 应急处置人员须佩带全身防护用具,尽可能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加过量漂白粉处置,一般24小时可氧化完全。 |
3 | 氟化物 | 代表物质有氟化钠、氢氟酸等。氟化钠为白色粉末,无味。氢氟酸为无色有刺激臭味的液体。该类物质易溶于水,高毒,并且容易在酸性环境中挥发氟化氢气体毒害呼吸系统。在自然环境中容易和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而降低毒性。 |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应急处置人员须带全身防护用具。在污染水体中加入过量生石灰沉淀氟离子,并投加明矾加快沉淀速度。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排放,铲除底质,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置。 |
4 | 金属酸矸 | 代表物质有砒霜(三氧化二砷)和铬酸矸(三氧化铬)。砒霜为无色无味白色粉末,微溶于水。铬酸矸为紫红色斜方晶体,易潮解。两种物质均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呈现高毒性,可毒害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并能在动物体内可以富集,造成二次中毒。 | 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投放石灰和明矾沉淀,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转移到安全地方,用草酸钠还原后排放。清除底泥中的沉淀物,用水泥固化后深埋。 |
5 | 苯类化合物 | 代表物质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硝基苯等。油状液体,有特殊芳香味,易挥发,除取代苯外,密度一般小于水。该类物质是神经和循环系统毒剂,对人体有致癌作用,不溶或微溶于水,扩散速度快。 | 应急处置人员应戴全身防护用具,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注意防火。污染区用吸油绵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污染水体最终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
6 | 卤代烃 | 代表物质有抓乙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苯,均为油状液体,易挥发,不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燃烧时有刺激性气体放出。该类物质遇水稳定,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多元取代物密度往往大于水,沉于水底造成持久危害。 | 应急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围隔污染区,污染水体投加活性碳吸附处理。用活性炭、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等现场吸附积水中的污染物,彻底清除后送到安全地方处理。 |
7 | 酚类 | 代表物质有苯酚、间甲酚、对硝基苯酚、氯苯酚、三氯酚、五氯酚等。多为白色结晶或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或微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该类物质一般具有较高的毒性,能刺激皮肤和消化道,在水中降解速度慢,有致癌和致畸作用。 | 应急处置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后,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残留泄漏物,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理。污染水体投加生石灰、漂白粉沉淀和促进降解,最后投加活性碳吸附处理。 |
序号 | 污染物类别 | 代表物质 | 应急处置 |
8 | 农药类 | 有机氯农药在我国已经禁用。在用的农药包括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醋农药、拟除虫菊醋类农药等。有机磷农药有甲胺磷、敌敌畏、敌百虫、乐果、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苯硫磷、倍硫磷等,多用作杀虫剂。多数品种为油状液体,不溶于水,密度大于水,具有类似大蒜样特殊臭味,一般制成乳油使用。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对人及鱼类高毒。氨基甲酸醋农药有吠喃丹、抗蚜威、速灭威、灭多威、丙硫威等,多用于杀虫剂和抗菌剂。多为结晶粉末状,微溶于水,无气味或气味弱。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拟除虫菊醋类农药有氟氰菊醋、澳氰菊醋、抓氛菊醋、杀灭菊醋,多用作杀虫剂。一般为微黄色油状粘稠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常用有机溶剂。是高效低残留杀虫剂,对鱼类高毒,对人类中等毒性,能损害神经、肝、肾等器官。 | 应急人员应配戴全身防护用具。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用活性炭吸收未溶的农药,收集到安全场所用碱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区用生石灰或漂自粉处置,破坏农药的致毒基团,达到解毒的目的。最后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 |
9 | 矿物油类 | 代表物质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煤焦油、原油等。一般为油状液体,不溶或微溶于水。煤焦油呈膏状,有特殊臭味,密度大于水。该类物质易燃烧,扩散速度快,易在水面形成污染带,隔绝水气界面,造成水体缺氧。煤焦油沉在水底缓慢溶解,对水体造成长久危害,并具有腐蚀性。 | 应急处置时可关闭闸门或用简易坝、围油栏等围隔污染区,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煤焦油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酚类物质,其处置过程可参考酚类物质。 |
10 | 腐蚀性物质(包括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和强氧化性物质) | 酸性物质有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浓盐酸和硝酸有酸性烟雾挥发出来,浓硫酸密度大于水,溶于水时产生大量热量。该类物质表现为强酸性和强腐蚀性,进人水体后将引起水体酸度急剧上升,严重腐蚀水工建筑物,破坏水生态系统,但在基质中碳酸钙的作用下其酸性和腐蚀能力会逐渐降低。 | 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
碱性物质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电石等。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为白色颗粒,易潮解,易溶于水,多以溶液状态罐车运输。 |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在污染区投加酸性物质(如稀盐酸、稀硫酸等)中和处理。 | ||
强氧化性物质有次氯酸钠、硝酸钾、重铬酸钾和高锰酸钾等。高锰酸钾为紫色晶体,重铬酸钾为鲜红色晶体,其余为白色晶体。该类物质一般易溶于水,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水工建筑物中的金属构件,重铬酸钾还能引起环境中铬类污染物的富集。 |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干态污染物应避免和有机物、金属粉末、易燃物等接触,以免发生爆炸。进人水体后可投加草酸钠还原。 | ||
11 | 除上述常见的十类化学品外,各类病毒、细菌造成的水体污染可投加漂白粉、生石灰等消毒处置。 |
附图1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
一水源水井分布图
附图2
建平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建平县
二水源水井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