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手机彩票网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县教育行业扶贫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基础教育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六)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八)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负责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规划调整,并指导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工作。
(九)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县各类高、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三)统筹管理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其他事项。一是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二是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省政府批准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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